區塊鏈證據在法庭中的應用
全球法院正在將區塊鏈時間戳記認定為有效證據。基於我們涵蓋 30 多個司法管轄區的開放取用研究,了解法律框架、里程碑式判決,以及一份憑證如何才能經得起法庭檢驗。
什麼是區塊鏈證據?
區塊鏈證據是一種加密證明,證明特定數位檔案在特定時間以特定形式存在。透過將檔案的唯一指紋(雜湊值)錨定到不可篡改的公共帳本上,任何人都可以獨立驗證該文件自認證以來未被修改。
與傳統公證或著作權註冊不同,區塊鏈認證即時、經濟且全球可驗證。在公共區塊鏈上,證據不依賴於任何單一機構 - 它錨定於去中心化基礎設施,獨立於任何公司或政府持續存在。
在智慧財產權爭議中,這意味著您可以證明先前技術、確立創作日期、在不揭露內容的情況下記錄營業秘密,並展示創作成果的演進過程。但區塊鏈紀錄本身並不能證明您是誰,也不能證明作品具有原創性 - 正因如此,憑證的建構方式與其背後的技術同樣重要。
法院會問的四個問題
沒有任何法院會僅因證據「在區塊鏈上」就採納或排除它。法院會問四個一般性的問題 - 而區塊鏈錨定能出色地回答其中三個。
證據能力
紀錄能否作為證據提出?幾乎在所有地方,電子紀錄都不能僅因其電子形式而被拒絕 - 這項規則已明定於 UNCITRAL 模範法與歐盟 eIDAS 規則之中。真正的爭點在於其證明力有多大。
真實性與完整性
這是否為同一份未經變動的檔案?提交至公共區塊鏈的指紋使任何事後變更都可被察覺,任何專家都可以透過運算、而非仰賴證詞來重複這項驗證。
時間
它何時存在?Bitcoin 區塊證明該檔案最遲在該區塊產生時已經存在。合格電子時間戳記則對精確到秒的日期與時間增加法律上的推定。
歸屬
它屬於誰?這正是區塊鏈的侷限所在。區塊鏈證明的是對某個密碼學金鑰的控制,而非法律上的姓名或名稱,因此身分必須另行證明 - 透過契約、公司紀錄或合格電子簽章。
精確地說,區塊鏈紀錄證明的是以下內容。 它證明特定資料在特定時間或之前以完整狀態存在,並處於特定金鑰的控制之下。它不能證明某人是誰,不能證明內容具有原創性或合法性,也不能證明資料在錨定之前即為真實。每一個可信的法律框架,都恰恰圍繞這項區分展開。
各司法管轄區的法律認可
區塊鏈證據正在主要經濟體中取得正式的法律地位。以下是目前的概況。
中國
杭州互聯網法院於 2018 年在全球率先採納區塊鏈存證證據。自 2021 年起,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允許中國各級法院推定區塊鏈儲存的資料上鏈後未經篡改 - 同時另行審查資料在上鏈前是否真實。
歐盟(eIDAS)
依據 eIDAS 規則,任何電子時間戳記均不得僅因其電子形式而被拒絕,且合格時間戳記在全部 27 個成員國被推定為正確。eIDAS 2.0 新增了合格電子帳本,其標準已於 2026 年 1 月生效 - 但僅適用於由服務提供者營運的服務,不適用於公共區塊鏈。因此,公共區塊鏈錨定應與合格時間戳記搭配使用。
美國
《聯邦證據規則》第 902(14) 條規定,經合格人員證明雜湊值相符的資料具有自我驗證效力 - 這正是憑證所證明的內容。2026 年 9 月,一家聯邦上訴法院維持了對區塊鏈分析專家證據的採納(United States v. Sterlingov)。佛蒙特州、亞利桑那州、伊利諾州等州已制定區塊鏈專門立法。
義大利
第 12/2019 號法律第 8-ter 條賦予分散式帳本儲存以電子時間戳記的法律效力。由於尚無針對帳本的合格認定機制,區塊鏈錨定被視為可被具體爭執的非合格時間戳記 - 因此與合格時間戳記搭配使用,才能確保日期站得住腳。
法國
2025 年 3 月,Tribunal judiciaire de Marseille 在一起時裝設計案件中,採納以 Bitcoin 錨定的時間戳記作為著作權歸屬與在先性的證明 - 這在歐洲尚屬首例。法院結合執達員的查驗及公開發表的證據,對區塊鏈紀錄給予完全的證明力,並判命損害賠償及核發禁制令。
德國
德國法院依自由心證評價證據,且對一般截圖與列印文件的證明力評價較低:耶拿邦高等法院將列印的截圖視為僅是勘驗的替代品,很容易被推翻。可察覺竄改的時間戳記與合格信任服務,才能使數位證據超越這一水準。
英國及大英國協
《2023 年電子貿易文件法》(Electronic Trade Documents Act 2023)與《2025 年財產(數位資產等)法》(Property (Digital Assets etc) Act 2025)為數位紀錄與數位資產在英格蘭確立了明確的法律地位。英國、新加坡與紐西蘭的法院在詐欺及財產爭議中依據鏈上紀錄作出裁判。
印度
印度的新證據法(2023 年)要求為每一份電子紀錄出具揭露其雜湊值的證明書。2026 年 5 月,印度最高法院維持了這項要求,稱雜湊值為「電子指紋」,並以 AI 生成的深偽內容作為其重要性的理由。
每份憑證均有四個獨立錨點
法律效力取決於審理法院:僅錨定於單一機構的證據,在某一法院可能具有決定性,在另一法院卻僅具參考價值。每份 Bernstein 憑證同時錨定於四處。
Bitcoin 區塊鏈
您檔案的指紋被永久記錄在 Bitcoin 上 - 這是最安全、最去中心化、經過最長時間考驗的公共帳本,已不間斷運行超過 15 年。它無需任何機構,也無需續期,即使 Bernstein 不復存在,仍可驗證。
歐盟合格時間戳記
由 Universign 簽發的合格電子時間戳記。Universign 是列入歐盟信任清單的法國合格信任服務提供者。該時間戳記在全部 27 個歐盟成員國被推定為正確且完整 - 這是公共區塊鏈本身無法具備的法律推定。
中國時間戳記服務
由 UniTrust(聯合信任)簽發的平行時間戳記,時間源自中國國家授時中心,在中國法院中被廣泛採信 - 中國擁有全球最發達的區塊鏈證據制度。
全球時間戳記服務
由 DigiCert 簽發、符合標準的 RFC 3161 時間戳記,其根憑證受到所有主流作業系統與瀏覽器的信任 - 這是任何專家都能以通用工具查驗的獨立佐證。
里程碑式判決與法律認可
法院與立法機關賦予區塊鏈紀錄及密碼學雜湊證據效力的實例。
美國《聯邦證據規則》第 902(13)-(14) 條
由電子程序產生的紀錄,以及經雜湊值比對驗證的資料,憑合格人員的證明即具有自我驗證效力 - 無需證人到庭作證。以雜湊為基礎的憑證正是為符合這項規則而設計。
2017 年 12 月 - 美國
杭州互聯網法院(2018 年)
首個採納區塊鏈存證證據的法院。在一起著作權案件中,法院在審查平台的中立性與擷取方式的可靠性後,採納了錨定於 Factom 與 Bitcoin 區塊鏈的網頁擷取證據。
2018 年 6 月 - 中國
義大利第 12/2019 號法律
第 8-ter 條賦予分散式帳本(定義為架構上去中心化且每位參與者均可驗證)儲存以歐盟法下電子時間戳記的法律效力。這是最早的分散式帳本國家立法之一。
2019 年 2 月 - 義大利
《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2021 年)
最高人民法院確立了全國統一的推定:區塊鏈儲存的資料上鏈後未經篡改,並訂定了審查平台獨立性與資料上鏈前真實性的標準。
2021 年 8 月 - 中國
Tribunal judiciaire de Marseille(2025 年)
在一起時裝設計著作權案件中,以 Bitcoin 錨定的時間戳記證明了權利歸屬與在先性 - 這在歐洲尚屬首例。即使在宣告原告的扣押筆錄無效之後,法院仍在一套相互印證的證據體系中採納了這些時間戳記。
2025 年 3 月 - 法國
歐盟合格電子帳本(2026 年)
施行規則 (EU) 2025/2531 規定了 eIDAS 2.0 下合格帳本的標準。合格帳本必須由經過稽核的服務提供者營運 - 這證實了公共區塊鏈是透過合格時間戳記、而非憑其自身取得歐盟法律推定。
2026 年 1 月 - 歐盟
印度最高法院(2026 年)
在 Pune Bar Association v. Union of India 案中,印度最高法院維持了每份電子紀錄必須附有揭露其雜湊值之證明書的規則 - 這是最高審級法院對以密碼學指紋作為數位證據基礎的認可。
2026 年 5 月 - 印度
United States v. Sterlingov(2026 年)
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維持了對經 Daubert 可靠性標準檢驗的區塊鏈分析專家證言的採納 - 這是同類聯邦上訴判決中的首例。該案涉及交易追蹤,這個問題比為文件加上時間戳記更為困難。
2026 年 9 月 - 美國
原始資料
本頁所依據的法規、規則與判決。請親自閱讀,而非輕信我們的說法。
- 規則 (EU) 910/2014(eIDAS)第 41-42 條 - 合格電子時間戳記的法律效力
- 規則 (EU) 2024/1183(eIDAS 2.0)第 45k-45l 條 - 電子帳本
- 施行規則 (EU) 2025/2531 - 合格電子帳本的標準
- 美國《聯邦證據規則》第 902(13)-(14) 條 - 自我驗證的電子紀錄
-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2021 年)第 16-19 條 - 區塊鏈儲存證據
- 德國《民事訴訟法》(ZPO)第 371a 條 - 電子文書的證明力
- 法國《民法典》第 1366-1367 條 - 電子文書作為證據
- IETF RFC 3161 - 時間戳記協定
- 義大利第 135/2018 號法令第 8-ter 條(經第 12/2019 號法律轉換) - 分散式帳本時間戳記的法律效力
-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18 年)第 11 條
- 印度最高法院,Pune Bar Association v. Union of India, W.P.(C) No. 599 of 2026(2026 年 5 月 22 日裁定) - 依據 Bharatiya Sakshya Adhiniyam(印度證據法)出具的雜湊值證明書
Bernstein 並非上述任何文件的當事方,其中也沒有任何一項對 Bernstein 進行認證。列出這些文件是為了讓您親自查核法律依據。任何憑證都不能保證特定的法律結果。
為什麼 Bernstein 證據與眾不同
專為法院實際評價證據的方式而打造,而不僅僅是加上時間戳記。
在法庭上提出區塊鏈證據
為律師及智財專業人士提供的實務指引。
準備清楚的說明
大多數法官並非區塊鏈專家。將雜湊解釋為數位指紋,將區塊鏈解釋為全球性、防篡改的紀錄簿。Bernstein 憑證包含為此目的設計的淺顯易懂摘要。
公共區塊鏈與合格時間戳記相結合
錨定到成熟的公共區塊鏈,取得任何人都能查驗的可靠性,再搭配合格時間戳記,取得關於日期與完整性的法律推定。兩者各自彌補對方無法涵蓋之處。
呈現歷史與權利人
區塊鏈證明的是自錨定之時起的存在性與完整性。法院還會詢問在此之前發生了什麼、權利由誰持有:請呈現有日期的版本軌跡,並透過契約或公司紀錄將憑證與您本人連結。
閱讀研究論文全文
本頁所有內容的深入版本 - 30 多個司法管轄區、主要判決,以及讓證據在任何法院都站得住腳的八項標準。依 CC BY 4.0 授權免費開放取用。
Blockchain Evidence in Court: A Cross-Jurisdictional Study of Admissibility and Weight Marco Barulli, Paul Reboh · v3,2026 年 10 月 · 網站版 · 28 頁 · DOI 10.5281/zenodo.23054309 |
引用格式:M. Barulli and P. Reboh, "Blockchain Evidence in Court: A Cross-Jurisdictional Study of Admissibility and Weight" (v3, IP LEVERAGED SAS, October 2026), https://doi.org/10.5281/zenodo.23054309. 本文為供參考的事實性調查,不構成法律意見。